114學年度工學院境外活動補助申請

一、依「淡江大學工學院補助學生境外活動作業要點」(附件1)辦理。

 二、各系如有學生參加境外學習活動,並符合旨揭作業要點擬申請經費補助者,     

1、【學生填申請表】及【申請資料】:115年4月17日前送系所初審     

2、由各系造冊後於115年4月24日(星期五)下班前送院。     

3、逾期提送之申請案無法列入本學期審議。

三、聯絡人:余美周 (分機2602)

附件1_114學年度淡江大學工學院補助學生境外活動作業要點(含申請表)

附件2_申請名冊_114學年度工學院補助學生境外活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