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「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申請辦法」

說明:
一、為協助積極向上,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變故導致生活困難之學生順利就學,爰訂本辦法頒發助學金。

二、申請資格:(第一、二點為必要資格、第三點為非必要資格,並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以利審查)。
(一)家境清寒或遭逢急難變故者。(必要)
(二)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。(必要)
(三)有特殊表現或代表本校參加比賽成績優異者。

三、申請文件:
(一)申請書1份。
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。
(三)300字以內之自傳。
(四)清寒、低收入戶、急難變故或重症而家境清寒之證明文件。

四、申請人填具申請書,連同應繳文件,於3月13日(五)17:00前送繳系辦,逾期不予受理,系辦將申請資料送工學院初審排序2至3名。

五、名額與金額:經校評選後,每名頒發助學金新臺幣45,000元整,共2名。

附件_淡江大學114學年度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申請書